智慧到底是不是財產?
- 以下每一項, 將之視為財產, 與桌椅電視無異,
會出現什麼問題? 圖/文/影/音作品, 數學定理,
食譜; 藥方, 優質稻米 (品種,
不是一株株個別的植物) H1N1 疫苗株 (同上),
天才基因 (同上), 寵物, 奴隸, 黑猩猩
- 在那一種情況下, 排泄物可能被視為財產?
玩具烏托邦
的玩具, 為何不被視為財產?
- 你為什麼認同智慧財產權的觀念? (1)
尊重創作者 (2) 對自己有利 (3)
對社會整體有利
- 真的對社會整體有利嗎? 寓言: 自由火焰的經濟價值﹑
尺規文明
(數學的智慧財產權)
還數學家一個公道!
- 發明數學定理需要極高的創意
- 讓我們用
「尺規財產權」 制度保護數學創意!
-
每查一次三角函數表或用一次高斯消去法就繳一元
-
「數學產業」 再創經濟奇蹟!
後果?
問題: 對建築/化工/電子/...等等產業的影響? 「數學」產業?
數學能力好的人, 要從事什麼工作?
- 用到數學的產業, 成本極高
- 發明定理比使用定理更有經濟價值
- 數學人力被吸引到「數學產業」
- 數學人將想盡辦法讓定理看起來有用
- 法律人力也被吸引到「數學產業」
自由數學「產業」?
-
有一群人跳出來說:
「用我們的自由數學定理, 您不必繳版稅!」
- 國科會說:
「讓我們推動自由數學產業!」
-
My-Crow-Saw-Food 說: 「自由數學傷害數學產業!」
- 數學人權貴說:
「自由數學的真正價值在使用, 而不在創作」
- 聰明人不說, 直接把自由數學拿到
非數學產業 去
販賣 使用
詳見 自由火焰的經濟價值 (寓言)、
尺規文明 (寓言)、
及 "The Cathedral and the Bazaar" 書中
一章 談論的 販售價值 (sale value) vs. 使用價值
(use value)
著作權的真實歷史
-
著權概念的濫觴: 皇室欲控制言論 [中文: 1、
2;
英文:
1、
2]
- 美國著作權法的演進歷史:
利益團體遊說國會, 扭曲 「鼓勵創作」 原意, 通過
Sonny Bono Copyright Term Extension Act
(也被戲稱為 「米老鼠法案」 --
原因)
- 詳見 Lawrence Lessig 所著
「自由文化」 一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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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 年代 |
==> |
19 世紀末 |
==> |
1909 年 |
==> |
20 世紀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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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
改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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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
改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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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
改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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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
改作 |
商用 |
限制 |
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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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
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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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
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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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
限制 |
非商用 |
自由 |
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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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
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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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自由 |
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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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
限制 |
資訊渴望自由
- 網路終極特性: 複製零成本
- 有益社會的資訊: 自由軟體, 維基百科, google 地圖...
- 傷害社會的資訊: 隱私外洩, 色情, 製毒方法, ...
- 非法的資訊: 盜版音樂, 盜版軟體, ...
- 公民新聞 (citizen journalism):
[政府/企業/...的] 黑箱, 輿論, ...
- 有趣及惹人厭的資訊: 笑話, 垃圾信, ...
Information wants to be free. -- Stewart Brand.
不只是理論, 是很現實的商業模式
- 請列舉一些最成功的網路公司。 它們免費提供什麼? 它們販賣什麼? 那也就是業主花錢在買潛在客戶的什麼?
- 微軟
違背網路時代的經濟學, 選擇
與網路為敵, 至少有四處受到網路的挑戰:
盜版、 自由軟體、 反盜版宣傳、 傷害消費者的密謀被揭發。
- 微軟仍舊幻想 「資訊」
(軟體/圖/文/影/音/...) 是稀有財, 所以
正在潰堤
- MPAA, RIAA 有類似的問題
長尾現象
- Chris Anderson.
「長尾理論--打破80/20法則的新經濟學」
天下文化出版; 中文摘要
- Web 2.0 / Read-Write Internet:
人人可以上傳的年代
- 網路時代的各項市場: 頭部越來越消退;
尾巴越來越長
- 在尾端, 創作動機不是金錢, 而是信譽
氣候變遷/文明交替/再會了,
恐龍!
- 來自小行星的地球總統:
「保護你的排泄物財產!」
- 貨幣改變的年代: 採集貝殼或淘金?
網路改變經濟模式
- 網路的出現, 將改變 「經濟」
一詞的定義
- 類比一: 談論地質學的語彙,
無法描述生命現象
- 類比二:
封建社會的階級制度被資本主義取代
資訊流 vs 注意力流; 驅動力
- 當資訊流向一方時, 注意力流向另一方
- 注意力是真實的稀有財
(只能有一個人搶到麥克風)
- 掌握﹑ 左右他人的注意力, 是一種快感
- 「擴大影響力」 的慾望 + 稀有 ==>
經濟模式
- 一如金錢經濟,
並不是每個人都極力追求時代的貨幣;
但每個人多少都需要一點點
- 對於 「高調」 的評價:
社會風氣會順著網路發展而遞移
從真實注意力到幻象注意力
- 「早啊!」﹑ 「吃飽了嗎?」﹑
一直用問題煩大人的小朋友﹑ 臉書、 噗浪、
推特、 ...
- ==> 資訊流甚至不如注意力流重要
- 真實的注意力交易 (attention transaction):
兩人對話或互動
- 幻象注意力 (Illusory Attention):
作者/講者/歌者/... 所付出,
讀者/聽眾所感受到的注意力 -- 存在,
但不夠真實
- 講者仍舊必須經營,
必須關切多數聽眾的共同興趣
- 聽眾的義務感不亞於講者 (不好意思睡著)
- 演講結束之後, 誰認得誰呢?
製造業:
成功就是失敗的開始
- 工業社會追求壓低成本, 大量生產 ==>
量多則價跌; 成功就是失敗的開始
- 生產線就業人口的比例下降
- 3D 印表機技術的興起: Fab@Home 與
[目標是自我複製的] RepRap
- (但是分配不均仍是一大問題)
「注意力」 的供需
- 貴註: 馬斯洛 (Abraham Maslow) 的需求層次理論:
生理, 安全, 社交, 尊重, 自我實現
- 真實、 符合大環境 「資訊渴望自由」
特性的零和遊戲: 人口增加 ==>
注意力的供需同時增加 (對照 "智慧財產權")
- 金錢的價值逐漸消退;
越來越多衣食無虞者追求真實稀有的東西 --
注意力
- 得不到真實注意力, 就以幻象注意力取代
與舊經濟的連結 (I)
$$ 及其他事物追隨注意力的例子:
- 熱門歌手/運動明星/... 可以予取取求
(幾乎不受限於事物; 但受限於形象)
- 廣告產業 -- 但買方越來越辛苦;
錢真的能買到 「注意力」 嗎?
- 媒體面對的誘惑: 內容不值錢; 握有注意力
=> 置入性行銷
- 金錢的力量逐漸減小
(因為注意力交易的量及重要性逐漸增加)
「注意力交易」
的一些特性
- 可轉移
- 持續創新才是王道:
部落客的文章怕被轉貼嗎?
- 未必是為了錢 --
人真正需要的是食衣住行/享受/安全感/...;
錢只是媒介, 且重要性日益遞減
- [意不在生產力] 的注意力交易, 與日俱增
- 智慧, 不是財產。 智慧, 是廣告看板。
(保留署名/引用出處很重要) ==> 用創意換取注意力
網路的力量
- 增加 「注意力經濟」 的參與者
- 協助倍乘 「幻象注意力」
- 降低 「賺取注意力」 的門檻 ==>
長尾現象
- 讓注意力持有者迅速得到回報
(而不只是名留千古)
- 削弱組織/中間媒介者的重要性
小結
引述 Michael H. Goldhaber 所撰 The Attention
Economy: The Natural Economy of the Net 一文的摘要:
如果您同意 網路世界
將無可避免地變成生活的重要部分,
那麼我們最好選擇一個能夠
自然符合這個世界的經濟定律。
這部新的定律和舊的經濟學者所教的, 或是
「資訊年代」 所帶來的想像, 極不相同。
真正有價值的東西, 是今日的稀有財 --
也就是注意力。
注意力經濟有它自己一套財富原則,
有它自己一套階級區分 -- 明星 vs 粉絲 --
以及它自己的一套財產原則。
這一切都將令它與工業時代的貨幣經濟格格不入;
卻又勢將取代工業時代的貨幣經濟。
最能夠適應這個新典範的人,
將是最成功的人。
網路對世界的重大改變
網路改變世界的方式,
不是迂迴地透過金錢。
- 自由軟體 (從 windows 到 android)
- 自由文化 (從大英百科到維基百科)
- 維基解密
- 中東民主化
社交網站
- 社交網站的社會意義: 社會的神經系統
- 社交網站的個人意義:
小型注意力交易難以量化 + 長尾現象 ==>
人際關係是傳遞機會的重要管道
- 與其說網路傳遞資訊,
不如說網路傳遞情緒
搜尋
善用有限的注意力: 搜尋能力 (及英文能力)
是網路公民的基本素養。
- 研究/舉證
- 爭議議題的辯論
- 網路謠言/置入性行銷/偽草根運動
注意力活動最活躍的場域
- 注意力經濟 * (世界是平的 + 長尾理論) ==>
舞臺在瀑布附近
- NPO/NGO/覺醒類社會運動
: 富含憐憫、 感動、 訝異、 忿怒、 ...
各種情緒的場域
尋找舞臺
- 「我的舞臺在那裡?」
- 「我自己最常轉寄什麼樣的資訊?」
- 好笑? 感人? 實用? 爆料? ...
- 資訊的傳導度,
影響幻象注意力傳遞的力道。
原則: 「用創意換取注意力」;
「智慧」, 不是財產,
而是用來承載個人魅力的廣告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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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不是財產
智慧, 不是財產。
智慧, 是廣告看板。
愛現, 是一種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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