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中立性需不需要立法?
* 本教材接受教育部 「科技與社會」 計畫子計畫 「數位科技與公民參與」 補助 (計畫編號: MOE-098-03-02-2-23-4-15)。
[2013/07/01 補充: 另一篇更白話、 因應時事變化的部落格文章: 避免網路管制走向 「拆信檢查私密通訊」, 請支持 「網路中立」 立法阻止政府偷窺騷擾]
一部負責傳送資料的網路設備, 是否應享有完全的自主權, 可以任意決定所有資料傳送的優先順序﹑ 甚至任意決定要捨棄那些資料? 就像一個郵局, 是否應享有完全的自主權, 可以任意決定所有郵件傳送的優先順序﹑ 甚至任意決定要捨棄那些郵件? 或者網路設備和郵局一樣, 應該要對於經手的所有資料, 保持中立 (neutral) 的態度? 政府應否立法管理破壞網路中立的行為?
網路誕生之初, 一個網路中繼站會盡其所能地傳送資料; 只有在軟硬體資源不足, 被迫必須延遲傳送甚至捨棄某些資料時, 才會對資料採取差別待遇。 當初的網路沒有任何政治力或商業力介入, 是中立的 (neutral)。 廿一世紀的今日, 在各方利益團體及個種政治力的介入之下, 網路中立性 (network neutrality) 逐漸受到挑戰, 一般用戶的權益也因而日益受到侵蝕。 從某個角度來看, 網路中立性是一個技術議題, 甚少出現在日常生活談話當中; 但它的政治性卻重要到連美國總統歐巴馬都要發表支持言論。 一方面, 網路業者認為應該放棄網路中立性的堅持﹑ 應該允許業者在網路的底層加上判斷的智慧, 才能促進社會進步; 另一方面, 自由派的網路學者卻反而認為政府應管制業者, 認為政府如果放任業者破壞網路中立性, 將會造成網路失去其豐富的創新力。
普林斯頓大學電腦系教授 Edward W. Felten 寫了一篇 「Nuts and Bolts of Network Neutrality」, 以盡量白話的方式解釋網路中立性。 本文大量取材自該文, 再輔以其他參考文件, 並以郵局的業務為比喻, 解釋網路中立性的相關爭議。 [1]
案例: 網路業者 Comcast 暗中破壞 P2P 連線
Comcast 是美國最大的有線電視公司, 也是美國最大的網路服務商 (ISP,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在美國三十九州提供用戶上網的服務。 自 2006 年起, Comcast 開始在它所轄的網路上, 阻撓 P2P 用戶。 只要發現甲方送出 P2P 封包給乙方, Comcast 就暗中假冒乙方的名義, 送出 "RST" 封包給甲方。 "RST" 是 reset 的意思, 旨在告訴對方: "我無法繼續連線; 要斷線了"。 這造成 Comcast 的用戶無法使用 P2P。 經過 TorrentFreak﹑ Associated Press 等等部落格與媒體的一連串質疑與報導, 電子前鋒基金會 (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終於在 2007 年的一份研究報告中確認此現象確實存在。 Comcast 暗中阻撓用戶的作為, 並不局限於 P2P 軟體。 包含 Lotus Notes 與 Google 的用戶, 他們所使用的工具或服務, 與 P2P 無關, 但都曾遭到 RST 封包阻撓。 後來經證實, 阻撓 P2P 封包一事, 是 Comcast 與另一家公司 Sandvine 的商業合作; 但 Comcast 一開始並不願意承認, 甚至在內部文件上要求員工不得承認此事。 [2]
2008 年,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出面調查時, 曾發生一個小插曲。 當天公聽會大爆滿, 關心此議題的許多聽眾無法進入; 場內卻有一些上衣口袋插著黃色螢光筆的聽眾在睡覺。 後來經證實, 原來是 Comcast 付錢請這些人出席佔位﹑ 支持 Comcast。 看似不相關群眾自發性支持, 實為公司私下運作促成 (通常藉由花錢收買) 的這類的這類行為, 稱為 astroturfing 「偽草根運動」; 類似我國選舉文化當中的 「走路工」 現象。
最後 Comcast 與用戶達成和解, 每位用戶最高可獲賠 16 美元。
用郵局理解網際網路
即使是在被揭發之後, Comcast 對於阻撓 P2P 的行為, 仍舊不願意明確地交代其動機與做法。 一開始 Comcast 聲稱 "只是延後服務, 並未阻撓 P2P"。 Comcast 的工程師甚至強調: 大部分用戶如果沒有特別的訓練與儀器, 甚至無法偵測到 Comcast 對流量的控管。 言下之意: 只要消費者不知道/無法判斷權益是否受損, 那麼 「大廠侵犯消費者權益」 的問題就不存在﹑ 不值得媒體關注。 這個態度和 2005 年 Sony BMG 全球數位事業總栽 Thomas Hesse 面對 "sony rootkit" 侵犯消費者醜聞事件被揭發時的態度倒是非常相似。 [3]
那麼如果這些事情發生在實體世界而非網路上, 如果消費者理解 「網路中立性」 是怎麼一回事, 大家會不會在意呢? 拿郵務來做比喻, Comcast 的案例就好像是: 本來對於遞送內容物品不加過問, 一律保持中立的郵局, 不知道為什麼, 突然開始履履將特定類型產品 (例如農特產) 或特定公司的產品寄丟, 後來被他人證實這並非意外, 而是郵局刻意丟棄此類包裹, 並且禁止員工談論此一政策。 這個現象是否值得一般民眾在意呢? 或者因為這屬於郵局內部作業流程, 而且因為一般民無法偵測到實際丟件的比例, 所以就不值得媒體關注了呢? 以下用郵局業務作為比喻, 藉以理解網路中立性爭議。
在網際網路的底層, 最重要也是唯一的工作, 就是傳遞訊息。 這和郵局的工作一樣 -- 如果不考慮送貨的業務, 只針對送信的業務來看的話。 信件從一個郵局送到另一個郵局, 經過許多中繼郵局之後, 傳送到收件人手裡, 這就像網路上的資訊從一個路由器 (router) 送到另一個路由器, 經過許多中繼路由器之後傳送到另一端的電腦一樣。 請注意: 這裡用郵局比喻網路上的任何資訊傳遞, 並不限於電子郵件﹑ 還包含網頁﹑ ftp 檔案﹑ p2p 檔案﹑ skype 網路電話﹑ 即時通﹑ ... 等等。
但是用以模擬網際網路的郵局, 跟真實的郵局有些不太相同的地方。 第一, 一份郵件可能長達數千頁或數十萬頁, 因此有時必須拆成一個個 「封包」 (packet), 分開來寄送。 一旦拆開來, 每個封包所走的路線不一定相同; 抵達終點的時間順序也可能有點亂。 無論如何, 這些封包終將在目的地重新組裝, 又變回完整的信件。 第二, 因為郵局業務繁忙, 欲寄信的人太多, 有些時候在某些郵局會大塞車, 導致某些信件延誤時間, 甚至... 被直接丟棄! (因為郵局連倉庫都爆滿, 堆不下了。)
信件塞車時, 應該優先寄送那些信件? 倉庫爆滿時, 應該優先保留那些信件? 郵局有沒有權利任意制定這些規則, 甚至在郵車尚足﹑ 倉庫未爆滿時, 就任意決定要延後寄送甚至丟棄某些特定信件? 政府是否應該立法干預郵局內部作規定? 如果政府放手讓公民營郵政業者自由發揮制定各種奇特的寄送/丟棄規則, 真的就是在實現市場自由競爭嗎? 這些, 就是網路中立性的支持者與反對者在辯論的問題; 而諸如 Comcast﹑ 中華電信等等網路服務商, 所扮演的角色, 即是傳遞資料封包的郵局。
社會對郵局的期待: 新時代的權利與義務?
在過去, 郵局的任務就是單純的遞送信件; 社會不允許更不期待郵局拆開信件檢查內容。 不論信件的內容是家書﹑ 情書﹑ 爆料檢舉﹑ 廣告﹑ 公文﹑ 影印文件﹑ 喜帖﹑ 黑函﹑ 色情圖片﹑ 遺囑﹑ 切結書﹑... 不論信件的內容屬於隱私範籌或觸犯法律, 郵局一概不應拆封檢視, 更沒有理由為不當的郵遞內容連帶背負法律責任。
在過去, 郵局優先寄送信件自有一套原則, 並不需要訴諸拆閱信件內容來決定。 過去的郵政網路, 具有中立性。
但是隨著郵局業務量的增加﹑ 重要性的提高﹑ 科技的進步, 開始有人提出以下可能性:
- 郵局有沒有權力對不同外觀的信件採取差別待遇 (discrimination), 例如印刷品一律低優先順序處理?
- 郵局有沒有權力對不同寄/收件地址的信件採取差別待遇, 例如來往政府機關的信件一律高優先順序處理?
- 因為某類信件 -- 不必拆封, 從外觀上就可判斷出來 -- 經常 (但並不必然) 被用於盜版, 郵局是否可以將此類信件列為低優先順序?
- 為保護智慧財產權, 法律是否應課以郵局檢查信件內容的義務?
- 為阻絕色情氾濫, 法律是否應課以郵局檢查信件內容的義務?
迫於現實的差別待遇 vs 非必要的差別待遇
如前所述, 當郵局的倉庫爆滿, 信件卻仍蜂湧而至時, 勢必要丟掉一些信件。 要丟掉最舊的信件? 最新的信件? 還是隨機抽選倒霉鬼, 讓命運決定誰要被丟棄? 此時, 「隨機」 或 「輪流」 可能是無差別待遇的公平策略; 但從效率等等其他方面而言, 這未必是最佳策略。 如果郵局希望做得比上述的公平策略更好, 很有可能就會出現差別待遇。 這種迫於情勢不得不然的差別待遇, 稱為 「迫於現實的差別待遇」 (minimal discrimination)。
另一方面, 郵局如果訂定一個策略: 永遠只保留至多 20% 的流通管道給低優先順序 (不管它如何定義) 信件, 那麼這就是一種 「非必要的差別待遇」 (non-minimal discrimination)。 在這樣的策略下, 就算剩下 80% 的流通管道通暢無阻﹑ 閒置未用, 低優先順序信件仍有可能被阻擋延誤甚至丟棄。
從技術的角度來看, 「迫於現實的差別待遇」 不可能避免; 另一方面, 「非必要的差別待遇」 沒有存在的價值。
延遲類的差別待遇
即使倉庫沒有爆滿, 還是有可能出現差別待遇: 有那麼多未處理的信件, 應該優先處理那一些? 如果低優先順序信件即將前往的通路暢行無阻 (這一車還有空位), 卻還是被擱置未處理, 那麼這就是一種 「非必要的差別待遇」; 如果是因為通路阻塞, 所以只好先寄送高優先順序信件 (某些信件優先上車, 塞到這一車爆滿為止), 那麼這就是一種 「迫於現實的差別待遇」。
即便郵局僅採取最低限度 「迫於現實的差別待遇」, 都還是有可能策略性地影響某些服務品質。 這裡我們必須切換回網路世界來討論。 網路流量通常比較不像河流的水持續恒定, 而是一陣一陣的。 例如 「閱覽網頁」 這個動作所造成的網路流量, 就是一陣大量傳輸 (點進某個網頁時) 與一段沒有流量的時段 (閱讀時) 交替出現。 假設網路服務業者 (比喻中的郵局) 採取 「迫於現實的差別待遇」, 那麼低優先順序的封包 (信件) 通常不會受到影響; 但當高優先順序的封包 (信件) 突然暴量時, 低優先順序的封包 (信件) 便會突然停擺。 這種現象稱為 jitter, 用白話文說, 就是卡卡的感覺。
不同的服務, 對於短暫卡住現象的忍耐度差很大。 例如傳送檔案, 一點也不在乎短暫的卡住現象; 觀看影片, 因為電腦會預先下載一段存在電腦, 也不怕網路短暫卡住; 瀏覽網頁, 遇到短暫的卡住現象, 有點惱人, 但還可以忍受; 至於網路電話 (VoIP) 或線上遊戲, 這類需要雙向即時互動的服務, 則會大受影響, 甚至嚴重到無法使用。
因為許多家庭用戶的網路連線是由電信業者提供, 這些業者有動機刻意製造短暫卡住現象。 對他們而言, 採取這樣的差別待遇可以促使用戶嫌惡 (與之競爭的) 網路電話業者所提供的服務。 比方說, 你家裡上網是透過中華電信, 但是你發現用 skype 打長途電話比較便宜; 又比方說, 你家裡上網是透過有線電視網路, 但是你發現在網路上有免費的電視節目可以看。 這些情況下, ISP 有動機 (但不見得一定會) 破壞網路中立性, 讓競爭對手的品質顯得較為粗糙。
如果網路失去中立性: 深度封包檢測所引發的加解密軍備競賽
如前所述, 近年來世界各地紛紛出現管制網路的呼籲甚至法案, 常見的理由包含 「保護智慧財產權」﹑ 「阻絕色情」﹑ ... 等等。 在一個欠缺 「網路應保持中立」 共識的社會, 網路業者可能會開始破壞網路中立性 -- 不論是主動出擊或是被法律要求; 不論目的是過濾侵權內容﹑ 色情內容﹑ 或是商業競爭考量下的刻意製造短暫卡住現象。 一旦網路業者有意識地破壞網路中立性, 下一步可能就是開始拆開封包檢查資料內容 -- 稱為 「深度封包檢測」 (deep packet inspection)。
再回來拿郵件遞送作為比喻。 同樣地, 假設郵局開始拆開信件檢查信件內容, 據此決定送件的優先順序甚至據此決定是否送件。 「也就是說, 郵差扮演思想警察?」 這在人權與隱私上面, 將引起極大的爭議, 也會引發白色恐怖的顧慮。 但本文撇開這些道德爭議不談, 只探討因此而將引發的 「加解密軍備競賽」。
於是, 寄件/收件用戶勢必將開始對信件內容加密。 受到管制的信件內容, 可以簡單地採取 "非主流語言" 撰寫, 也可以積極地進行加密。
相對地, 郵局不僅必須有能力解讀各種主流與非主流的語言 (檔案格式), 還必須能夠在沒有密碼的情況下, 破解出原始內容。 後者就算可行, 也需要耗費大量運算資源。 一旦取得原始內容, 如何由讀信機器人正確判斷 (原本由法官裁定的) 合法性, 又是人工智慧的一個挑戰。 同時, 這也會出現錯攔無辜 (false positive) 或錯放問題包裏 (false negative) 的爭議。
於是不只是郵局原本要攔截的對象將加密其信件內容, 現在連那些 「被誤判而遭歧視 (降低速度) 甚至被攔截的寄件/收件用戶」 也加入軍備競賽。 另一方面, 也會有用戶看準郵局偏好優先處理的信件種類 (比方說吧, 支持特定政黨或特定廠商的交談) 將自己的信件內容用類似於加解密的規則, 「化妝」 成此類信件, 以便被郵局加速處理。 換句話說, false positive 及 false negative 的存在, 都會促成原本不相干的用戶也加入加解密軍備競賽。
退一步說, 即使郵局沒有拆信, 只是根據信件外觀﹑ 種類而給予不必要的差別待遇, 一樣會出現類似的加解密軍備競賽。 比方說郵局只是簡單地規定: 「所有的帳單一律低優先順序處理; 所有的請柬一律高優先順序處理」 那麼必然有許多人會試著將帳單化妝成普通信件, 將普通信件化妝成請柬。 為了對付這樣的現象, 到最後郵局仍舊不得不積極地拆開信件, 進行 DPI, 試圖解讀這些化妝的信件。
無論如何, 網路中立性一旦遭到破壞, 加解密的軍備競賽必定要發生。
三種立場
Opposing Views 是一個專門探討爭議性話題的網站。 其中 關於網路中立性議題的討論, 雖然題目只有正反兩面: 「政府是否應該立法要求業者遵守網路中立性?」 但可以看出其實有三種很不相同的立場。
- "Save the Internet"﹑ "Open Internet Coalition"﹑ "Public Knowledge" 都表示支持政府管制業者以促成網路中立。 網路中立性的支持者, 除了消費權益團體及小型企業之外, 還包含 Yahoo、 Ebay、 Amazon、 微軟、 Google 等等網路應用層的企業。
- "The Cato Institute" 支持網路中立性, 但反對網路中立立法。
- "Hands Off the Internet" 反對網路中立的訴求及立法。 一如讀者可以想像得到的, 持此立場的團體, 以佈建網路底層的 ISP 為主 -- 例如電信業者 AT&T 與 Qwest, 及有線電視業者 Comcast、 Verizon、 Time Warner Cable 等等。
以郵局譬喻來說, 如果郵局根據郵件的類型﹑ 收件地址﹑ 發件地址﹑ ... 等等, 對不同的郵件採取差別待遇, 甚至丟棄郵件, 那麼是否應該立法, 由政府出面管理? Ed Felten 的文章、 許多參考文獻、 以及郵局的譬喻, 已經清楚地呈現了維護網路中立性的重要性, 所以以下就不再重複 「支持網路中立性」 的論述, 僅列出另外兩方的論點。
反對網路中立性的論述
反對網路中立立法者, 以 "Hands Off the Internet" 組織為首。 其論述主要包含:
- 既有的法律已足以保護消費者。
- 網路流量迅速成長, 提升硬體線路效能需要投入更多成本。
- 網路中立立法會傷害就業機會。
- 網路中立立法造成網站無法移除仇恨言論。
有趣的是, 獨立網站 SourceWatch 指出: Hands Off the Internet 雖然並沒有隱匿其贊助團體, 但在製造 "草根運動" 表象之下, 其實並沒有真實的群眾基礎。 基於一些間接的事證, SourceWatch 甚至質疑 HOTI 的背後, 可能有偽草根運動專家在操作。 SourceWatch 是一個專門揭露 「新聞事件背後, 收買媒體的利益團體」 的網站; 列在這個網站上的議題很廣泛, 從美國健保到氣候門事件等等。 HOTI 網站在 2008 年已經消失, 現在只能在 Way Back Machine 上找到歷史封存。
反對網路中立性立法的論述
卡內基美濃大學電腦教授 David Farber 反對網路中立性立法。 他認為網路中立性的定義不夠明確。 若貿然立法, 憑想像處理尚未發生的事, 有可能阻礙技術創新。 他承認: 在沒有網路中立性法律的情況下, ISP 的確有可能會藉其優勢阻礙新興的商業模式; 不過最好的方法還是見招拆招, 遇到類似案件時, 以既有的反壟斷等等法令處理。 [4]
網路底層通訊協定 TCP 的發明人 Robert Kahn 反對網路中立性立法。 他也認為網路中立性的定義不夠明確。 他語帶保留地傾向反對立法。 「任何機構應該要有權利開發新的服務; 這些服務可能只存在於這個區域網路內; 前提是它應該允許其他有意願參與的機構在邊界處參與。 如果恰好這個服務在該區域網路比在他處使用更有效率, 那也很 ok 啊!」 但是他也同意過多的小範圍特殊網路, 有可能導致網際網路分裂的不良後果。 「我完全反對 "禁止在網際網路上發展新的、 有趣的技術"; 但是新技術在發展的過程當中, 應該要允許任何有意願的其他區域網路參與, 而不應該禁止採用其他方式參與的區域網路。」 [5]
The Cato Institute 認為 Comcast 的案例說明輿論的力量足以保障網路中立性; 等到政府出面其實已經太晚。 此外, 由於業者對於政府遊說關說的力量極大, 有人擔憂網路中立性法條反而被操作扭曲, 變成提高進入市場門檻的工具。 [6]
結論
在目前欠缺網路中立規範的大環境下, 網路與電信業者為了商業利益而打破網路中立性, 給予指定的封包優先權或歧視, 這樣的狀況已經履見不鮮。 [7] 而終端用戶也並不全然坐以待斃。 國際網路自由協會整理出一份報告 「Defeat Internet Censorship: Overview of Advanced Technologies and Products」 文中比較並推薦目前較成功的 "穿牆" 技術。 [8] 這些原本用以突破極權國家網路封鎖的技術, 或者類似的概念, 稍加修改後, 一樣也可以拿來愚弄採用 "違背中立性技術" 的網路業者。 網路業者與用戶之間的加解密軍備競賽已經展開。
一方面, 網路業者所提出的某些要求確實有其合理性, 例如 「基於經濟考量, 我們必須處理少數高流量用戶佔用公共頻寬的問題」。 但這或許可以透過 "不分封包種類, 一律以價制量" 之類的方式來解決; 並不需要違反網路中立性﹑ 也不需要檢視用戶封包內容, 給予差別待遇。 [9]
另一方面, 除了利益色彩鮮明的 HOTI 之外, 所有的論述幾乎都指向網路中立性的必要性。 即便是擔憂定義不明的論述, 也提及網路中立性被破壞的可能性, 及市場壟斷與破壞網路中立的惡性循環問題。 爭議明朗化之後, 關鍵議題主要圍繞在: 應該採用什麼方式來確保網路中立? 對於這一點, 學者專家基於對政府信任程度的不同, 也因而有著不同的建議。 誠如 Felten 所描述, 百分之百的網路中立難以達成, 即便只是立法要求業者不得採取 「非必要的差別待遇」, 在執行上也有法律與電腦技術面上的困難。 但這並不表示社會應默許業者恣意破壞中立性。
近年來網路面臨許多威脅, 包含破壞網路中立的 ISP (例如 Comcast)、 將用戶帶離開放網路的 "標準" (例如 Apple 的 itunes: 網址)、 封閉的網路社群網站 (例如 facebook)、 監控甚至攔截用戶的政府與財團 (例如法國的 Hadopi 法案與美國的 COICA 法案) 等等。 網際網路之父 Tim Berners-Lee 在 Scientific American 刊文談論這些問題, 其中一點便是呼籲大眾支持開放標準與網路中立, 以維繫網路使用權以及自由民主。 [10] 相較之下, 2010 年七月通過網路中立法案的智利, 在這方面反而領先美國甚至領先全球。 如果我們希望維繫一個具有基本上網人權的環境, 也許應該參考 Tim Berners-Lee 的呼籲, 以及 Tim Wu 與 Lawrence Lessig 這兩位長期研究網路技術與現象、 倡議網路民主的跨領域法學教授他們對於美國 FCC 的網路中立立法建議。 [11]
後記
參考資料
搜尋關鍵詞
- comcast p2p 或 comcast throttle
- comcast paid hearing 或 comcast astroturfing
- network neutrality
- deep packet inspection
文章
- Felten, Edward. Nuts and Bolts of Network Neutrality. Retrieved Jul 30, 2009, from http://freedom-to-tinker.com/blog/felten/new-net-neutrality-paper
- Lee, Tim. Comcast, Reset Packets, and Network Neutrality. Retrieved Jun 28, 2010, from http://techliberation.com/2007/10/22/comcast-reset-packets-and-network-neutrality/
- Orlowski, Andrew. Sony digital boss - rootkit ignorance is bliss. Retrieved Jun 28, 2010, from http://www.theregister.co.uk/2005/11/09/sony_drm_who_cares/
- Shepard, Mike. Computer Science Professor David Farber Explains His Opposition to Net Neutrality. Retrieved Mar 28, 2010, from http://voices.washingtonpost.com/posttech/2009/10/computer_science_professor_dav.html
- Robert Kahn on Network Neutrality. Retrieved Mar 28, 2010, from http://vasarely.wiwi.hu-berlin.de/kahn_net_neutrality_transcript.html
- Lee, Timothy B. The Durable Internet: Preserving Network Neutrality without Regulation. Retrieved Mar 28, 2010, from http://www.cato.org/pub_display.php?pub_id=9775
- Riley, Chris and Scott, Ben. Deep Packet Inspection: The End of the Internet As We Know It? Retrieved Mar 28, 2010, from http://www.freepress.net/files/Deep_Packet_Inspection_The_End_of_the_Internet_As_We_Know_It.pdf
- Global Internet Freedom Consortium. Defeat Internet Censorship: Overview of Advanced Technologies and Products. Retrieved Mar 28, 2010, from http://www.internetfreedom.org/archive/Defeat_Internet_Censorship_White_Paper.pdf
- Wallsten, Scott. Managing the Network? Rethink Prices, not Net Neutrality. Retrieved Mar 28, 2010, from http://www.pff.org/issues-pubs/ps/2007/ps3.12networkpricing.html
- Berners-Lee, Tim. Long Live the Web: A Call for Continued Open Standards and Neutrality. Retrieved Dec 7, 2010, from http://www.scientificamerican.com/article.cfm?id=long-live-the-web
- Wu, Tim and Lessig, Lawrence. (letter). Retrieved Mar 28, 2010, from http://www.timwu.org/wu_lessig_fcc.pdf
- 洪朝貴 (2009)。 網路中立性探討。 上網日期:2010年3月28日,取自: http://people.ofset.org/~ckhung/ap/09-net-neutral.odt (簡報版: http://people.ofset.org/~ckhung/s/net-neutral.php)
活動與討論
- 請全班分成 「郵局」 與 「寄件人/收件人」 兩組。 「郵局」 組定出差別待遇規則; 「寄件人/收件人」 試圖用密語方式欺騙郵局, 讓郵局誤判。 實際上, 郵局可能不會公開所有的差別待遇規則; 這些規則可能會經過一段時間之後, 被寄件人/收件人逐漸發現。 為了節省時間, 這裡省略這個步驟。 這樣的加解密戰爭, 對於提升郵件遞送品質或效率, 有沒有什麼幫助?
- 日益進步的科技, 也可能應用於公路系統。 如果每個路口都有智慧裝置可以判斷車內乘客的性別﹑ 年齡﹑ 體重﹑ 年收入﹑ 政黨傾向﹑ ..., 並根據某些屬性給予不同的優先順序, 將可能發生那些奇怪的事?
- 正要出現的智慧電力網格 (smart grid) 也有類似的隱私與中立性爭議。 如果智慧電力網格不遵守網路中立性, 會有什麼可能的後果?
- 本頁最新版網址: https://frdm.cyut.edu.tw/~ckhung/b/is/net-neutral.php; 您所看到的版本: August 19 2013 09:55:28.
- 作者: 朝陽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洪朝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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