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版爛帳 莫算到合法 P2P 行為頭上
By HUNG Chao-Kuei on Monday, October 26 2009, 16:42 - Permalink
[2012/08/09 補充: 保存人類數位文化的 Internet Archive 開始採用 BT 散佈圖文影音收藏。 你所就讀的大學, 卻還活在利益團體所編織的「p2p 違法」謊言當中嗎? (也請搜尋 「智財洗腦」) ]
左圖是我在校園裡看到的 「請勿使用 P2P」 文宣; 右圖是我含淚搞笑製作的 「請勿使用刀具」 文宣。 如果所有 P2P 工具都要因為某些人的盜版行為而被污名化, 被禁止, 那麼所有刀具是否也應該被污名化, 被禁止呢?
P2P 就像是 ftp 或 http, 只是通訊協定, 沒有善惡。 以我常用的 BitTorrent 為例, 它只是 P2P 的一種, 也沒有善惡。 當有人拿它來下載盜版影片與音樂時, 它就變成一項犯罪的工具 (雖然這個 「罪」 不見得比過去電影業和唱片業發跡時的盜版罪來得嚴重, 但總是觸犯今日的法律); 當有人拿它來下載 Linux 光碟片時, 它就只不過是一項好用的工具。
事實上, P2P 有一個極大的優點: 它不需要一個全職的伺服器提供高頻寬與穩定的服務; 相較於 ftp 或 http 而言, 改用 P2P 下載合法數位內容, 不僅方便自己不受限於單一伺服器 (例如萬一伺服器掛了), 也有助於分散網路流量。
但不論 P2P 在技術上是否優於 ftp 或 http, 重點是: 請教育部莫將 「P2P」 與 「盜版」 畫上等號。 這種連坐法式的文宣與命令, 與促進理性思考社會的目標背道而馳; 由教育部率先發起, 更是極度地諷刺。 這種 「畫等號」 的思維, 正是造成臺灣二元對立的原因。
禁用 P2P, 已經違反了網路中立性 (Network Neutrality)。 在國外, 「政府應致力於維持網路中立性」 這樣的訴求受到許多學者的支持。 我在 「網路中立性探討」 一文中簡單討論為何 「維持網路中立」 如此重要。 若有興趣深入探討, 大力推薦從兩處著手: 研究資安學者 Ed Felton 的短文: Nuts and Bolts of Network Neutrality 及法學教授 Tim Wu (吳修銘) 的 Network Neutrality FAQ。 在外國, 廠商偷偷降低 P2P 的速度, 尚且受到抗議; 在臺灣, 卻是由教育部出面, 直接不分青紅皂白地全面禁用 P2P, 而學術界竟然沒有抗議的聲音。 我國空有先進的資訊技術; 但國家整體資訊素養竟低落至此, 實在令人既詫異又難過。
更何況, P2P 可以是保障上網/言論自由的工具 -- 例如 TOR (The Onion Router)。 如何使用﹑ 為何要使用 TOR 匿名上網, 可以是大學內很好的通識電腦課程。 如果今天為了防盜版而一起扼殺了合法的 P2P, 那麼明天活在防火長城內的臺灣人將後悔莫及。 倒洗澡水, 別把嬰兒也一起給倒掉了。
徵圖: 請製作 "P2P 不等於犯罪" 的小圖案, 讓大家連到這篇文章。 感謝!
Comments
不推這篇文章
教育部的用意只是禁止P2P網路下載
P2P下載容易造成網路過大流量 這跟網路中立性探討梅三小關係
流量問題,各校早已在控管,跟P2P沒關係。
海報的內容問題很大。
如果是流量過大,那跟"非法"下載有啥關係?
另外就是,流量大,代表需求高,供給自然會提高。
至於學校嘛,我只能說這類迂腐的機構恐怕只能這樣了。
的確, 從嚴格的技術面來說, 「文宣」 不是程式碼, 無涉網路中立性。 但是這種一竿子打翻所有 p2p 的文宣, 將成為未來 ISP 歧視 p2p 封包政策的最佳後盾。 以後你的 ISP 調降 p2p 的優先順序時, 大可以指著這份文宣說: 「教育部禁耶; 我只是調降它的優先順序而已, 很客氣了。」
中小學老師/大學電算中心/ ISP 必須煩惱流量的問題, 這是我們可以理解而且應該體諒的。 但是限制流量有很多方法, 不應該採取傷害網路長遠發展及降低國人就事論事論理能力的廉價﹑ 愚民策略。 我猜問題不在敝校, 而在教育部。 不知其他地方有沒看到類似海報? 這讓我想起 教授揭發加拿大的大規模洗腦行動: 「智慧財產很重要!」
關於P2P 佔用網路資源的問題,個人有點想法,有興趣請可參考連結中文章
http://scarecrow4oz.blogspot.com/20...
我認為重點在 "非法 P2P" 下載, 那表示還有"合法的 P2P" 下載啊, 但是若直接將 P2P 從 Firewall 上 block, 那來的合法呢? 而且 P2P 若是運用得宜, 流量應該不增反減才對, 因為有很多的 peer 根本就在校園之內,不用出到校園之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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