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團體 Statewatch 揭發, 英國每日郵報 跟 BBC 報導 [還有 中文]: 歐盟正在考慮要在 2020 年之前, 強制所有賣到歐盟的汽車上面安裝特定裝置, 讓執法單位在必要時可以從遠端遙控強制讓車子停下來。 [ 外洩的原始文件] 這跟 內建 「電池 DRM」 的雷諾 Zoe 電動汽車 有異曲同工之妙: 掌握車輛最終控制權的, 不是車主, 而是車廠或政府。 喜愛全面監聽 (而不滿足於專案特定監聽) 的臺灣政府, 也許可以從這裡得到一些啟示。
正當性/理由呢? 當然是為了 「打擊犯罪、 保護民眾安全」。 英國首相卡麥隆堅持必須強化全面監聽公民通訊 也說是為了打擊犯罪、 保護民眾安全啊。 (雖然說卡麥隆承認這是他被警匪影片洗腦後的結論, 以至於讓他看起來有點傻...) 這個理由, 也跟資訊產業 「為了保障安全, 你應該自願棄權」 的說法, 還有美國國土安全部/交通安全局 (DHS/TSA) 的 維安劇場秀 一樣, 三者都採取相同的策略: 用 「安全」 恐嚇你, 讓你支持縮限公民 (或消費者) 自主權的國家 (或大廠) 政策。
此外, 這樣的裝置上面, 要不要順便安裝竊聽電路, 以利執法? 就像 中共對香港雙車證居民汽車監聽 一樣? 這當然也可以討論一下。 不過為了要讓檢警知道強制停車之前的路況, 最最起碼 「結合 GPS、 回報車輛目前位置」 這是一定要的。
這讓我想到臺灣的高速公路電子收費。 撇開 令人不爽 的 諸多理由, eTag 最令人不安的, 就是侵犯隱私。 這裡談的不僅僅是 遠通販賣個資的意圖 以及 遠通的資安能力 所造成的隱私威脅。 這裡談的, 是老大哥全面監視用路人的行蹤。 如果單純只是為了收費, 當初採用 OBU 技術時, 明明可以 「歡迎親友自由借用; 有繳費就好」、 明明可以留下一兩個現金車道; 但政府及遠通為何要 堅持一車一機對號入座? 現在回想起來, 答案很明顯。 警政署發文要求取得全天候24小時所有國道通行車輛紀錄, 只是整個規畫的最後一步啊! 遠通電收為什麼敢 霸王硬上弓, 與車廠勾結強迫新車買主安裝 eTag, 事後甚至還敢睜眼說瞎話, 說為了保護個資, 不能把 [根本不存在的] 申請書出示給當事人 (一位法學教授)看? 如果不是背後有政府撐腰, 它敢這麼蠻橫嗎? 再看看 遠通電收自己的問與答: 「為什麼不把給遠通的委辦服務費收入, 請更多的收費員就好了?」「...遠通電收於2011年的委辦服務費收入為8億元, 而營運支出為9億元,加上過去累計虧損已達34億元, 至今並沒有因為營運ETC而獲利,並且還要為國道計程建置付出60億元。...」 賠錢的生意沒人做; 遠通又不是慈善事業, 為什麼會 「被罵到臭頭也要賠錢服務大眾」? 我唯一想得到的合理解釋, 就只有: 它是不是 (被迫?) 要做人情給政府?
歐盟的 「檢警全面遙控民車」 法案, 會不會成真, 還很難講; 不過他們的規畫, 很值得馬政府參考。 如果行政院直接公告這個意圖 ("只不過是效法先進國家而已") 會發生什麼事呢?
首先, 當然會有很多抗議的聲音。
但是沒關係, 國民黨大部分的立委一定都會力挺。
你看看: 第一名的馬意立委
獲得有智慧的選民的肯定、
馬奮館縣長 任內雖有
離奇五大命案, 卻穩坐官位。
相反地, 因為即使貴為連家公子,
嗆馬都必須付出代價; 至於威脅馬總統寶座的王金平院長,
當然更應該被用 放大鏡 監聽儀器詳細檢視。
所以呢, 當政府宣佈跟進歐盟的 「先進」 政策之後, 民眾除了用抗議聲跟民調嚇嚇馬總統之外, 大概也不會有什麼具體行動。 到最後, 多數 「有智慧的選民」 還不會乖乖地把票投給國民黨, 或至少用沈默表達支持 (馬意立委等等)? 馬總統實在沒什麼好怕的。 等吵得差不多了, 再表示將把 「遠端遙控停車」 的條件訂得嚴格一點, 表示絕不隨便動用這個公權力。 於是就連那些原本反對政府 (所以被吳育昇認為是 「智慧不足」) 的選民, 也會有一種在菜市場討價還價的感覺: 「算了, 政府也是有誠意的啦。」 但其實這樣的追蹤技術, 比 eTag 要更加全面 -- 就算你在平面道路或停車場, 也完全在政府的掌控之中。 這樣一來, 白目馮大俠想要向道德吳委員見賢思齊 這類的事情就越來越需要更多的勇氣了啊 :-)
更別忘了, 政府 GPS 監控是在車主無感的狀況下進行。 有了遠通配合檢警的前例, 再加上特務頭子黃世銘 被彈劾案但兩度失敗、 出庭後笑容滿面 的等等經驗, 這一切都顯示臺灣民眾對於政府濫權的容忍度非常高。 儘管 (防止檢警濫權監聽的) 通保法 通過之前, 檢警可以全面無限制監聽, 但劉政鴻也絕不會因為五大命案而遭監聽; 但通過之後, 檢警調還是要 聯合聲明表示: 如果被要求只能 針對特定可疑對象監聽, 就無法辦案。 這一切社會氛圍都讓未來的特務頭子更好辦事。
不過老實說, 「監視監聽、 大量蒐集自己國家公民個資」 這件事, 臺灣再怎麼努力也比不過美國 (爆發稜鏡計畫等等諸多監聽醜聞的國家安全局 NSA) 啦。 所以, 臺灣政府隨時緊盯美國監聽公民醜聞的發展, 順著 便利黑箱作業的國安修法, 接下來讓駐美代表 回國接掌 國安會, 這是完全合理的安排啊! 做公益的徐旭東董事長已經幫您把 「高速公路全民行車追蹤監控系統」 佈建好了, 歡迎歸國多加利用啊, 金溥聰秘書長!
* * * * *
手邊沒電腦; 口頭推薦本文嗎? 可以請您的朋友搜尋 「歐盟 遙控 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