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或信譽, 何者更能為個人/企業/組織/大學帶來較大的影響力? 網路正在促成這兩種力量的消長; 但多數人看不見這個重要的變化。 而且 信譽 很難量化; 信譽的流失又經常是漸進式的, 不會有立即可見的明顯傷害。 於是當兩個單位單位之間發生 (涉及或不涉及金錢的) 各種形式交易的時候, 「信譽」 經常也就 沒有 被當做一個重要的成本來考量。 有時候交易的一方做一些傷害社會的事, 但卻可以叫另一方心甘情願地代為承受一大半 (甚至是所有的) 信譽損失。 「人肉盾牌方」 甚至不懂得把 (可能) 受損的信譽成本列入帳單, 作為跟 「使壞方」 談判的籌碼。 從旁觀者的角度來看, 「人肉盾牌方」 便成了 「使壞方」 的免費 「代理受氣包」。
十年前 我就注意到 「網站自殘」 的現象 ( 舊部落格較多案例)。 傷害社會的是微軟和 Adobe; 但社會形象和信譽 (甚至顧客和業績) 受損的卻是自殘的網站。 職業道德被出賣的 CIO、 「Office 證照卓越」 的大學 (1、 2)、 答不出替誰服務的電算中心主任、 苦行僧學院、 支持 DRM 的資訊安全 "專家"、 叫學生開發 iPhone Apps 的教授... 也都是。 使壞的是某些資訊大廠; 但社會形象和信譽受損的卻是資訊教授、 CIO、 和大學。
資訊產業本身內部也有 「使壞方」 和 「人肉盾牌方」。 例如硬體廠商就曾多次成為微軟的代理受氣包。 當越多人知道 Windows vista 內容保護降低畫質 (英文)、 Windows 7 盜版警察進駐家中、 Windows 8 電腦 剝奪消費者開機自主權 且 加速製造電子廢棄物 等等事實, 大家購買 windows 機器的意願也就越低。 可是基於一些神秘的理由 (可能就像 辛巴達遇到拒絕放他自由的海上老人 一樣) 每一部機器身上卻又必須搭售新版的 windows。 於是微軟產品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爛帳, 就反應在硬體廠商和賣場的銷售業績上。 當然, 影響到底有多大, 很難精確量化; 不過近年來大眾希望購買預裝 xp 而非 vista 或 windows 7 的電腦、 甚至買了新電腦還要特地將作業系統降級, 這些現象都暗示著微軟的新產品幫硬體廠商的產品減分而不是加分。 硬體廠商和更下游的燦坤、 順發等等電腦賣場的態度, 將決定他們是不是繼續當微軟的 「代理受氣包」 -- 是要教消費者如何測試開機自主權、 減少電子廢棄物、 甚至讓 拔掉硬碟的電腦成為商品的一個選項, 讓預裝 linux 的電腦或 「救命碟」 開機的零病毒零管理電腦開拓一片新市場; 還是要繼續假裝 「linux 對消費者沒有用處」, 用自己的專業信譽當做衛生紙, 幫微軟的 「信任運算」 謊言擦屁股? 很期待能看到前者; 但若多數 (甚至全部) 的大廠和賣場都選擇後者, 也並不令人意外 -- 這就更加驗證了本文的觀察: 「信譽」 經常沒有被 (延續廿世紀文化的) 企業當做一個重要的成本來考量。 為微軟犧牲信譽的時候, 他們甚至可能不懂得向微軟酌收 「代理受氣包」 的費用。
另一個例子是最近的 carrier IQ 事件 ( 1、 2)。 使壞的其實是陰謀監控消費者的 AT&T、 Sprint、 T-Mobile 等等美國系統廠商, 但信譽受損的卻是 蘋果、 HTC、 三星和其他許多手機廠商。
資訊產業在政治界也找到代理受氣包。 郝龍斌為蘋果電腦 不符教育專業需求的產品 提供 強勢免費代言, 又幫忙 打壓其競爭對手, 在成就蘋果電腦的同時, 也犧牲了自己的信譽。 (意外地也讓總統大選變得更有趣: 「誰能恢復Android Market收費,我就投給誰!」)
反過來說, 資訊產業內也有一些角色特別容易淪為政治與利益團體的代理受氣包。 政府與利益團體很難把黑手伸到每一個人家裡; 而 ISP (網路連線業者 -- 例如中華電信或有線電視) 相對比較容易管制, 於是大家都喜歡要求 ISP 扮黑臉 -- 臺灣的盜版三振法、 中國的藍盾、 美國、 加拿大、 ... 全球各地都有很多例子。 除了中國以外, 這事件在其他國家的發展, 背後的黑手都是以美國為首的智財利益團體 -- 包含 MPAA、 RIAA、 BSA 等等組織。 在這個例子當中, ISP 即使不願意, 也被迫成為用戶所唾棄的盜版警察, 代替利益團體承受民眾的怨氣。
這些智財利益團體的代理受氣包不只有 ISP。 在臺灣, 大學 (特別是各校電算中心) 也經常犧牲自己的信譽, 為錯誤百出的智財洗腦宣導背書 -- 例如 智慧財產權四格漫畫洗腦競賽、 污名化 P2P 的文宣 都展現了大學高層欠缺判斷文宣正當性的能力。 在美國, 國會及政府被這些利益團體操縱, 以保護智慧財產權為由, 通過或提出許多限制言論自由、 侵犯人權的法律諸如 DMCA、 ACTA、 SOPA、 Protect IP 等等。 這些國會議員 (就像我們的 「盜版三振丁守中」 一樣) 的信譽因而受損, 成為這些智財利益團體的代理受氣包。 不過美國的國會議員需要利益團體的政治獻金, 所以他們這麼做, 至少還有意識到 「信譽」 可以視為一種成本、 視為一個以後才會兌現的投資。 維基解密揭露: 西班牙政府及國會、 澳洲傀儡組織、 加拿大、 瑞典 都有國會議員、 政府官員、 或其他機關組織成為智財利益團體的代理受氣包。 在臺灣, 從政府到媒體到大學, 許多機構在參與 「智財洗腦」 (請搜尋) 的時候不曾認真思考、 研究相關文件。 在網路時代, 他們的行為賠上了自己的專業信譽, 成為美國利益團體的代理受氣包。 有別於美國國會議員的是: 我猜大多數時候臺灣的這些機構並不懂得向利益團體收錢, 也不懂得拿自己即將付出的信譽當做與對方換取利益的談判籌碼。 他們的信譽, 是拿來免費贈送給使壞方當肉墊用的。
以上舉的案例大多來自資訊產業和智財惡法/智財洗腦, 只是因為我對這些場域最熟悉。 但其實代理受氣包現象並不局限只在這些場域發生。 例如 收到出處不明轉寄信, 未加驗證就轉寄或貼上部落格的網友, 也是造謠者的代理受氣包。
如前所述, 只要個人/企業/組織/大學繼續對於網路力量視而不見、 持續不懂得把可能受損的 信譽 成本列入帳單, 那麼 「代理受氣包」 的案例就會持續不斷地出現; 而使壞方也樂得零成本佔大家便宜。 本文先列出一些案例, 並介紹一個新的標籤。 (「網站自殘」 屬於其中特例; 但因為案例太多, 這類文章並會不納入 「代理受氣包」 標籤) 以後再來討論這個現象背後的一些通則, 以及 (意識到此問題或不得已被綁架的) 個人/企業/組織/大學應該如何應對。
* * * * *
手邊沒電腦; 口頭推薦本文嗎? 可以請您的朋友搜尋 「代理受氣包」。 (yahoo 的話, 要選 "部落格" 搜尋, 而且要好幾週後才找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