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昨天馬英九、 蔡英文、 宋楚瑜的辯論有感。 辯論全文: 申論、 媒體提問、 交叉詰問、 結論]
單單擁有每四年才能行使一次的投票權, 並不是民主。 如果四年當中的大多數時間, 公民的意見不受到重視; 如果這四年當中, 國家的大小事 (例如 雲端炒作、 電子書包 和 ETC 電子收費) 都是在黑箱當中由少數(不知道是否專業的)人士所決定, 那麼我們並不享有民主。 我要的民主總統應該要善用網路科技、 隨時傾聽民意、 讓決策過程透明化、 並且對自己行政團隊的決策負責。
我的意思並不是說每件小事都要訴諸全民公投, 而是說公民的意見要有機會被決策團隊聽見。 在廿世紀, 這個想法有技術上的困難; 但在廿一世紀, 網路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溝通平臺。 行政單位可以在網站上拋出一個議題; 任何專家或一般民眾都可以到官方網站上公開表達意見; 任何人可以按讚推文或另文反駁; 最後由官方專家團隊開會定案, 並具名表達其決策的依據。 溝通發生在決策之前, 可以省下很多社會成本; 即使仍有不可避免的利益衝突, 對執政者的形象傷害也小很多。 反過來說... google 消保事件 或是很多 「土地正義」 (請搜尋) 事件, 都是有魄力、 沒溝通、 最後做出犯眾怒決策的錯誤示範。 換個方式來說, 希望把苦勞網之類的網站從阻力變成助力, 最好方法 並不是捐款, 而是讓公民參與決策的管道更暢通。
關係民眾的公共事務, 其決策過程本來就應該公開透明。 公開透明的決策過程, 讓決策結果具有正當性, 而且讓每個利害關係人都必須 為經手的權力負責 (accountable)。 回到上面理想中的決策過程: 並不是說最多人按讚的文章, 專家團隊就必須採納這位作者的意見 (例如白海豚到底會不會轉彎); 但是對於熱門卻未被採納的意見, 專家團隊顯然至少必須 (1) 向行政決策者反應 (2) 向大眾公開回應。 如果有某一位專家背離民意又拒絕給個好理由, 那麼下次就應該換掉這一位專家。 如果行政團隊諮詢的對象經常都是一些背離民意又不給理由的專家, 那麼下次選舉就把整個團隊換掉。 如果有些事情從文章到支持度到官方專家都有高度的共識, 結果卻鼻青臉腫, 那麼至少這是多數公民共同的選擇; 至少多數民眾 -- 包含那些保持沈默的民眾 -- 便失去了抱怨政府的立場; 至少經歷過這個事件之後, 先前曾經提出警告但卻被大眾忽視的微弱聲音, 也許終究會受到社會的重視, 整個社會的思維也因而進步。
這些建議不只適用於總統, 其實也適用於縣市長。 善用網路、 公開政府握有的資訊、 鼓勵公民參與討論政策、 用科技提升政府效能, 這些作為並不是中央政府執政黨的專利。 任何縣市長所屬政黨也都有很多機會展示他們追求民主與進步的誠意。 不過如果現在大多數縣市的重要政策與共識, 都是少數人說了算、 縣市政府公共資源運用方式的資訊, 都只有少數人看得見, 那麼具有執政優勢的兩位黨主席又憑什麼談臺灣共識跟九二共識呢?
一位總統候選人如果真心致力民主化, 他不會每四年選舉之前才謙卑傾聽一次; 然後就天真地認為一次的投票行為就足以作為充分的民意基礎、 足以支撐他當選之後 「領導」 他的諸葛亮超級智囊團矇著頭蠻幹四年、 足以代表他的政黨所簽的任何 [公民看不見的] 文件都算是全國民眾的共識 -- 愛臺灣的心也許是真的; 但這如此忽略潛藏於全民當中的臭皮匠、 這樣一意孤行的 「領導」 方法既不聰明、 也不民主。 真正的民主, 是要在 兩次選舉之間的每一天、 在重大決策發生之前, 讓全國民眾的抱怨/訴求/兩全齊美或折衷的點子/... 都能夠有暢通的管道進入各階層決策者的耳朵當中。 讓決策過程透明化並納入民意, 然後對自己行政團隊所做的決定, 勇敢地扛起 accountability。
英國保守黨的宣言很開放先進: 他們談網路的層次也並不停留在硬體建設或網路降價的層次, 而是談論 如何善用網路實踐責任﹑ 透明﹑ 在地, 促成民主。 一位候選人到底把較多的心力放在哪裡? 拿著放大鏡燒對手個人無關宏旨的瘡疤? 還是用科技提升公民參與? 我對你的意義, 是一位 「四年當中每一天隨時都值得你諮詢意見的公民」, 還是只是一張 「每四年用一次、 用丟即棄的選票」 而已? 這決定你到底是不是我要的民主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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