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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比較 (A) 的程度, 桌上電腦優於筆記電腦, 又優於手機。 因為桌機的空間比較大, 裡面很多零件都可以拆換, 更不用說它有很多公開、 標準的接口, 像是 HDMI 可以接各式各樣的螢幕、 usb 插孔可以接各種不同的週邊裝置。 (A) 的設計讓桌機的零件可以個別獨立更換、 可以減少電子廢棄物的產生, 對消費者跟地球而言都是好事。 然而有些硬體廠商偏好進行 (B), 例如故意讓新舊版本的硬體接頭規格不同, 導致主機升級時, 所有的週邊設備也都必須淘汰, 這樣它才可以更快賣出更多產品。
從技術面來看, 軟體的彈性比硬體更大, 也更容易做到 (A)。 硬體之間靠 「接頭」 串接; 軟體之間經常靠 「檔案」 串接。 符合用戶利益設計的軟體, 可以吞吐各種開放檔案格式。 例如 libreoffice 的試算表原生格式是 (C); libreoffice 的原生文字、試算表、簡報等等格式合稱為 (D)。 所謂 「開放檔案格式」 就是它的 (E) 必須是公開的、 不屬於任何單一廠商專屬的, 就像 usb 的接頭相關參數資訊 (寬/高/電壓/腳位/...) 不屬於任何單一廠商一樣。
相反地, 微軟的試算表原生格式 (F) 跟 MS Office 其他格式統稱為 (G), 雖然號稱 「通過 ISO 認證」, 但其實裡面有很多秘密不公開的部分, 所以並不是真正的開放檔案格式。 以吞吐檔案來說, MS Office 的 (H) 功能非常強大, 而它的 (I) 功能卻故意做得很差, 如此可以像豬籠草一樣, 讓用戶一旦掉進它的生態系, 就無法逃離。 不只微軟, 其他很多專屬軟體廠商也都採用相同的策略, 以 (更) 封閉的檔案格式綁架用戶。 這也就是 Scott McNeely 所警告的: 選擇軟體之前要小心研究他的 (J) 是否非常昂貴。
(K) 格式可以說是陽春版的 (C) 或 (F)。 你可以用簡單的文字編輯器開啟 (K) 檔, 裡面就只是用逗點分開的許多欄位, 它是所有試算表軟體都可以吞吐的檔案格式。
常見的圖片類開放檔案格式包含: (1) 可縮放向量格式 (L)、 (2) 適用於儲存相片、 放大會模糊的點陣格式 (M)、 以及 (3) 適用於儲存小圖示、 放大會變成一格一格的點陣格式 (N)。 (M) 屬於 lossy 的壓縮格式, 也就是壓縮時會掉資料; (N) 屬於 lossless 的壓縮格式, 也就是壓縮時不會掉資料, 所以 (M) 的壓縮效果比 (N) 好 ((M) 的檔案可以壓得比較小)。
影片格式比較複雜。 當你看到 .mp4、 .avi、 .ogg、 .mkv 等等副檔名的時候, 只能知道他的 (O) format 也就是外包裝格式。 至於你的影音播放軟體能否真的播放那個影片檔, 光看副檔名可能不足以判斷。 還需要知道你的播放軟體有沒有支援那個影片檔所採用的 video (P) (H.264 或 Theora 等等) 跟 audio (P) (AAC 或 Vorbis 等等), 也就是要看它採用哪種方式壓縮影像跟聲音。
桌上應用軟體之間靠檔案格式溝通; 各類網路服務的伺服器跟客戶端之間或伺服器彼此之間則靠 (Q) 溝通。 例如網頁伺服器跟網頁瀏覽器之間採用 https (或 http) 這兩個 (Q) 溝通。 又例如 email 伺服器之間採用 smtp、 pop3 等等開放的 (Q) 可以營造比較健康的 「分散式、去中心化、沒有人可以獨裁」 的網路架構, 稱為 (R)。 例如在不同的 email 伺服器上註冊的用戶, 彼此可以互相通信、 而且可以各自採用不同公司品牌的軟體來收發信件。 很不幸地目前各種主流的通訊軟體, 例如 line 與 facebook messenger, 採用的是封閉的 (Q), 所以各家軟體互不相容、 各家伺服器無法互通。 用戶們被關在各家公司所建立的 (S) 裡面, 又因為 (T) 的現象: "有太多朋友使用,導致我無法離開" 讓用戶們難以在不同公司之間移動。 這些軟體之所以可以壟斷市場, 靠的未必是軟體品質, 而是 (T) 效應, 造成大者恒大, 又可以對用戶予取予求, 反正用戶跑不掉。
(U) 技術從很不一樣的觀點出發, 但最終達到類似 (S) 的效果。 (U) 的目的是要防止盜版、 保護著作權人 (不是軟體用戶!) 的權益。 但是它採取的立場是把每一位閱聽者視為潛在的小偷; 它採取的手段則是把影片音樂檔案 "加密"。 正常的資安模型裡面有寄件人、 收件人與竊聽者三方; (U) 的資安模型裡面則因為收件人等於竊聽者, 所以無法採用正常資安模型的設計原則。 (V)'s principle 說: 攤在陽光下讓所有資安專家檢視的加密演算法, 才是好的加密演算法。 (U) 則不能讓收件人 (也就是竊聽者) 看到它的加密演算法, 也就是必須採取 (W) 的策略。 許多資安專家與程式高手都已說明這種方法必然失敗, 因為技術能力高強的閱聽者只要採用 emulator (模擬器)、 debugger (除錯器) 等等工具進行 (X) (在沒有原始碼、 沒有文件的情況下研究程式碼的運作) 仍舊可以解密。 這時如果提供 (U) 技術的廠商企圖阻止解密知識的散播, 就會演變成網路上的言論管制事件
(U) 技術因為 (W) 的特性, 必然不能採用開放檔案格式或開放的 (Q), 所以必然造成壟斷與 (S)。 另一方面, 不論 (U) 採用的加密演算法多麼難破解, 它永遠無法阻止用戶透過 (Y)、 技術門檻很低的破解方式, 也就是另外拿一部沒有受到 (U) 技術限制的裝置, 隔空拍照/錄音/錄影。 最終 (U) 技術製造許多社會問題, 卻無法達成它最原始的目標。